。
,
5.2— 排烟《系统
—
,
《5.2.《1 ?机械排烟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其联动】。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
5—.2.2《 排烟《风,机、补风机》的,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现场手动【启动;
!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
:
,
【3 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
】 ?4 ?。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风机、补风机自动】启动;
—
【5 排烟》防火阀在280℃】时应自行关》闭并应连锁关闭排】烟,风机和补风机
】
:。
:。。 5.2.3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常闭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消防控制室—手动开启和现场手】动开:。启功能其开启—信,号应与排烟》风机联动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开启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阀、排烟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应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
5.2.4 【 当火灾确认后【。担负两?。。个及以?上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应仅打开着火【。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呈关闭状态】
》。
5.2.5— 活动《挡,烟垂壁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60s以》内挡烟?垂壁应开启到位
!
《5,。.2.6 》 自动排烟窗可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和温度释》放装置联动的控【制方式当采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启动时自动排烟【窗应在60s内或小!于,烟气充?满储烟仓时间内开】启完毕带有温—控功能?自动排?。。烟窗:其温:控释放温度应大于环!境温度30℃—且小于?100?℃
【5.2.7 【消,防,控制设?备应显?示排烟系统的排烟风!机,、补风机、阀—门等设施启闭状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