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 防烟分区
】。
:
,
:
4.2《.,1, 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
4.2.2 】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本标准?第4:.6.?2条规?定的储烟《仓厚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4.!2,.3 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
4:。.2.4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
,
表4.【2.4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
《
?
— ?注1:。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的走道宽度—不,大于2.5m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不》应,大于60m》
,
》 《 2》 :当空间净高大于【9m: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
【 3 汽车【库防烟分《区,的划分?及其排烟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