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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防烟系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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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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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建!筑防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因素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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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防烟】。系统的?选择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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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 , 1)采用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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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m2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3.—。0m2
! 2 —。 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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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防烟楼梯间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风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裙房的《。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送风口!的设置方式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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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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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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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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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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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3.1!.6 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m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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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场所楼梯间应设置常!开风口前室应设置常!闭风:口;火灾时其—联动开启方》式应符合本标准第】5.:。1.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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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避难层的防烟系【统可根据建筑—构造、设备布置等因!素选择?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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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避难走道应在】其前室及避难走道分!。别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下列情《况可:仅在前室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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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避难走道】一端设置安全出口】且总长度小》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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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避难走道两端【设置安?全出口且《总长度小于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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