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贮气构筑物
本章内容基本上保持了原规范的规定,仅就下列内容做了补充和修改:
1 增补了竖向地震作用的计算规定;
2 对球罐和卧罐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规定,按《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相应内容做了修改,以使协调一致,但明确了在计算地震作用时,应取阻尼比ζ=0.02;
3 对湿式贮气罐的环形水槽动水压力系数做了修改,即使在计算式中不再出现原规范引用的结构系数C值,因此将C值归入动水压力系数中,这样计算结果保持了原规范中的规定。
7 贮气构筑物
本章内容基本上保持了原规范的规定,仅就下列内容做了补充和修改:
1 增补了竖向地震作用的计算规定;
2 对球罐和卧罐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规定,按《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相应内容做了修改,以使协调一致,但明确了在计算地震作用时,应取阻尼比ζ=0.02;
3 对湿式贮气罐的环形水槽动水压力系数做了修改,即使在计算式中不再出现原规范引用的结构系数C值,因此将C值归入动水压力系数中,这样计算结果保持了原规范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