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32-2003 建标库

3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3.1  规划与布局

3.1.1~3.1.3  这些条文的要求,基本上沿用了原规范的规定。

主要考虑到给水、排水、燃气和热力工程设施是城市生命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受到震害严重损坏后,将影响城市正常运转,给居民生活造成困难,工业生产和国家财产受到大量损失。在强烈地震时,往往由于场地、地基等因素的影响,城市中各个区域的震害反映是不等同的,例如1975年我国辽南海城地震时,7度区鞍山市的震害,以铁西区最为突出;1976年河北唐山地震时,唐山路南区受灾甚于路北区,天津市以和平区最为严重。因此,首先应该从整体城市建设方面做出合理的规划,地震区城市中的给水水源、燃气气源、热力热源和相应输配管网亟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的分区布局、干线沟通等筹划,这是提高城市建设整体抗震能力、力求减少震害、次生灾害的基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