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管 道
10.1 一般规定
10.1.1 本章中架空管道内容适用于跨越河、湖及其他障碍的自承式管道。
10.1.2 埋地管道应计算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剪切波所引起管道的变位或应变。
10.1.3 对高度大于3.0mm的埋地矩形或拱形管道,除应计算管道纵向作用效应外,尚应计算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动土压力等对管道横截面的作用效应。
10.1.4 符合下列条件的管道结构可不进行抗震验算:
1 各种材质的埋地预制圆形管材,其连接接口均为柔性构造,且每个接口的允许轴向拉、压变位不小于10mm。
2 设防烈度6度、7度,符合7度抗震构造要求的埋地雨、污水管道。
3 设防烈度为6度、7度或8度I、Ⅱ类场地的焊接钢管和自承式架空平管。
4 管道上的阀门井、检查井等附属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