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球形贮气罐
7.2.1 球罐可简化为单质点体系,其基本自振周期可按下式计算:
7.2.2 球罐的等效总重力荷载,应按下式计算:
7.2.3 球罐结构的侧移刚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图7.2.3):
7.2.4 球罐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7.2.5 当设防烈度为9度时,球罐应计入竖向地震效应,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7.2.6 当设防烈度为6度、7度且场地为I、Ⅱ类时,球罐可采用独立墩式基础;当设防烈度为8度、9度或场地为Ⅲ、Ⅳ类时,球罐宜采用环形基础或在墩式基础间设置地梁连接成整体。
7.2.7 球罐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基础埋深不宜小于1.5m。
7.2.8 位于Ⅱ、Ⅳ类场地的球罐,与之连接的液相、气相管应设置弯管补偿器或其他柔性连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