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32-2003 建标库

5.3  构筑物的竖向地震作用计算

5.3.1  竖向地震作用除本规范有关条文另有规定外,对筒式或塔式构筑物,其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下式确定(图5.3.1):

5.3.2  对长悬臂和大跨度结构的竖  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当8度或9度时分别取该结构、构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0%或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