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供】暖、通风、空调与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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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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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供暖、通风、空【调与动?力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和安?全卫生要《求并:应,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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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室外空气的!设计计算参》数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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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工艺性—空,气调:。节,。应满足生产工—艺或产品对空气环境!参数的要求舒适【性空:气调节应满》足人:。体舒适、健康—对空:气环境?参数的要求》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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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 设:置供暖或空气调【节装置?的生产车间和生产】附属用房《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的有关规《定,
7.1!.5 ? 供暖、通风—、空调与动力系【。统防排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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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供暖、通风》、空调与动力—系统监测与》控制方面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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