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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供【。暖、通风、空调与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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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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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供暖、》通,风、空调与》动力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和安全卫—生要求并应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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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室外空气的设!计计算参数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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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工艺性空《气调节应《满足:生,产工艺或产品对空】气环境?参数的要求舒适性】空气调节《应满足人体舒适【。、健康?对空气环《境参数的要求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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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设置供暖或空气调】节,装置的生《产车间和生产附属】。用房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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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 供暖、通》风、空调与动力系统!防排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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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供【暖、:通风、空调与动力系!统监测与《控,制方面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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