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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系统接地!。的安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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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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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系》统接地为《采用自动切断供电这!一间接接触防护措】施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为保证【自动切断《供电措施的可靠和】有,效要求做到
!
: 《a) ?当电气装置中—发生了带电部分与】外,露可导电部分—(,或,保护导体《)之间的故》障时所配置的—保护电器应》能自动?切断发生故障时所】配置的保《护电器应能自动切断!发生故障部分的【供电并保证不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超过交流》50V(有效值【)的预期接触电压】会,持续存在《到足以对人体—产生危险的》生理效应(》在人:体一旦触及它—。时)在与系统接地型!式有关的某些情【况下[如5.—2.2?中的b]不》论,接触电压《。大,小切断时间允许【放,宽到不超过5s
】
】 注对于IT—。系,统在发生第一次【故障时通常不要【求自动切断供电但必!。须由绝缘监》。视装置?发出警告信号
【
!。b) 电气装置中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通过保》护导体或保护中性导!体与接?。地极相连接》以保证?。故障回路的形成【
》
, 凡可被【人体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连?接到同一接地系统】
5.1!.2 系》统中应?尽量实施《总等电位联结
【
【 建?筑物内的总》等电位联结》导体应与下列可导电!部分互相《连接
】 《a) 总保》护导:体(:保护线干线》);
》
b】) 总接地导体(】接地线干线)或总】接地端?子;:
! c)? 建:筑物内的公用—金,属管道和《类,似金属构件(如自来!。水管、?。煤,气管等)《;
】。 d) 建筑】结,。构中的金《属部分、集中采暖和!空调系统《
— 来自建筑】。物外面的可导—电体应在建》筑物内尽《量在靠近入口之处】与等电位联结—导体连接《
》
总等电位!联结导体必》须符:合GB 《1,6895.》。3,-,200?。4中54《4.1的规》定
《
?5.1.3 【在如下?情况下应考》虑实施辅助等—电位联结
—
【 在局部《区域当自《动切断供电的时间】不能:满足防电《击,。要求;
》。
?
: 在特》定场所需要有更低】。接触电压要》求,的防电击《措施;
! ?。 具有防雷和信息】系统抗?干扰要求
》
《
: ?辅助等电位联—结导:体应与区域内的【。下列可?导电部分互相连接
!
【 a) 固定【设备的所有》能,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
,。 b) 【保护导体(包括设】备的和插座内—的);?
】 c) 》电气装置外的可导】电部分(如》果可行?还应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主钢】筋,)
】 ?。。辅助等电《位联结导体必须【符合GB 168】95.3-2004!。中54?4.2的规定
【。
》5.1.《4 有必要时分】级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和火灾!监控系统并符合GB! 13?95:5规定
》
5.1【.5 《不得在保护导体【回路中?装设保护《电器:和,开关但允许设置【只有用工具才—能,断开的连接点
】
《5.:。1,.6 严》禁将煤气管道、金属!构件:(如金属水管)【用,作保护导体
!
5.《。1.7 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不得用作保护【导体的串联》过渡:接点
《
5.—1.8 》保护导体必须有足】够的:截面其最小截—面应符合GB— 16?8,95.?3-2004—中543.1的【规定:
—5.1.9 — ,。连,接保护导体(或【PE:N导体)时必须【保证良好的电气连续!性遇有铜导体—与铝导体相》。连接和铝导》体与铝?导体相?。连接时更应》。采取有效《措施(如使用—专门连接《器,)防止发生》接触不?良等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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