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  对》系统接地的安—全技术要求 【 》 : 5.1  基本】要求 【 5.1—.1  系统—。接,地为采用自》动切断供电这—。一间接接触防—护,措施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为保—证自:动切断供电措—施,的可靠和有效要【求做到?   】  a) 当电气】装置中发《生了带电部分与【外露可导电部—分(或保护导体)之!间的故障《时所配置的保—护电器应能自—动,切断发?生故障时所配—置的保护电器应能】自动切?断发:生故障部分的供【电并保证不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超过交流5!0V(有效值—)的预期接触电压会!持续存?在到足以对》人体产生危》险的生理效应(在人!体一旦触及它时)在!。与系统接地型—式,有关的某些情况【下[:如5.2.2中【的b]?不论接触电压大小切!断时间允许放—宽到不超过5s【 , ,   — , 注对?于IT系《统在发?生第:一次故?障时通常不要求【自动切断供电但必】须由绝缘《监视装置发出警告信!号 ?   —  b) 电气装置!中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通过保—护导体或保护中性】导体与接地》极相连接以保证故障!回路:的形成 —。  《。   凡可》被人体?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连接到同《一接地系统 —。 5.1】.2  系统中应】尽量实施总》等电位联结 】 ?    《建筑物内的总等电位!联结:导,体,应,与下列可导》电部分互相连—接  】 ,  :a) 总保护导体(!保护线干线);【。。   】  b) 总接地】导体(接《地线干线)》或总接地端子—; ?     c!。), 建筑物《内的:公用金?属管道和类似金属】构件(如自来水管、!煤气管等)》; 【    《d) 建筑结构中的!金属:部分、?集中采暖和空—调系统 —。   》  来自建筑物外】面的可导电体应在】建筑物?内尽量在靠近—入,口之处与等电位联结!导体连接 】     总【等电位?联结导体必》须,符合GB 1689!5.3-《2004中544.!1,。的规定 《 5.1】.,3  在如下情【况下应考虑实施辅助!等电位联结 【    【 在局部区域当【自动:切断供电《的时间不能满足【防电击要求; !  《   在特定—场所需?要,有更低接触电压【要求的防电击措施;! —    具有防【雷和信息系统抗干扰!要求 ?    】 ,辅助等电位》联结导体应》。与区:域内的下列可导【电部分互相》连接 ? 》    a) 固】定设:备的所有能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 ?    》 ,b,) 保护导体—(包括设《备的和插座内的【),;  】   ?c) 电气装—置外:的可导电部分(如果!可,行还应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主钢筋) ! ,   《  辅助等电位【联结导体必》须符合GB 168!95.3-20【。0,4,中,544.2的规定】 》 5.1.4 【 有必要《时分级?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和—火灾:监控系统并符合G】。。B 1395—5规:定 ?。 5.1【.5 ? 不得在保护导体】回路中?装设保?护,电器和开关但允【许设置只有用工【具才能断《开,的,连接点 《 》5.1.6 — 严禁将煤气—管道、金属构—件(如金属水管)用!作保护导体 【 , 5.1.7】  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不【。得用作保护导—体的串联过渡接点】 5【.1:.8  保护导体必!须有足够的截面其最!小截面应《符合:GB ?16895》.3:-20?04:中543.1的规】定 5】。。.1.9  连接】保护:导体:(或:P,。EN导体)时—必须:保证良?。好的电气连续性遇有!。铜导体与《铝导体相《连接和铝导》体与铝导体相—连接时更应采取【有效措施(如—使用专门连》接器)?防止发生《接触不良等故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