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225-2017 建标库

8.2  产品冷却

8.2.1  胴体冷却间的设计温度宜取0℃~4℃。

8.2.2  牛胴体冷却时间不应少于24h,羊胴体冷却时间不应大于12h。牛、羊胴体进入冷却间的温度应按38℃计算,冷却后中心温度不应高于7℃。

8.2.3  副产品冷却间设计温度宜取0℃~4℃,冷却时间宜取24h,冷却后产品的中心温度不应高于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