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联合支》护,和,全封闭?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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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联合支护【
,
【8.1.1 — 巷道的联合—支护可由锚》喷、拱碹《、金属支架三种支护!中的两种或三种组成!
【 金属支架【。仅作为混《凝土拱碹或喷射【混凝:土的加强骨》架使用时可》不设置?背板也?。可采用钢筋》制作的格栅钢—架代替?金属支架格栅钢【架的钢筋直径主【筋宜采用18mm】~25m《m,联系钢筋《宜采用?10mm~1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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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联合支护应!按新奥法《的原:则设计并应按下【列要求合理确定初】次支:护的方式与参数
!
》 ?。1 ?初次支护应》能及时施工、及【时承载有效地控制】围岩:的初期变形与—松动并应具》。有与围岩条件相适应!的,可缩性;《。
】 2 无大面积!淋水的巷道初次支】护宜采用锚喷支【。护
:
《
8.1.3— 联合支护巷道】的支护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第7章的相【关规定
】
8.2 】全封:闭支护
】
8.》2,.,1 全封闭支护巷!道宜采?用下列?支护类型《
,
,
— 1 整体式完!全支架;
】
2【 锚喷和整体式】完全:。支架组?成的联合支护;
】
》 ? 3 杆件式完】。全,支架;
—
,
4【 , 锚喷和杆件式【完全支架组成的【。。联合支护《;
?
— 5 《 整体式完全支架】和杆件式支架组成的!联合支护《;
【 6》 锚喷《、整体式完全—支架和杆件式—支架组成《的联合?支护
》
8.2.2】。 全?封闭支护应具有【与围岩?条件相适应的可缩性!
?
8.2.3 ! 整体式完全支架可!采用带底《。拱的直墙《半圆拱形、曲墙半】圆拱形、马蹄—形或:圆形拱碹
—
《8,.2.4 —整体式完《全支架的底》拱,与侧墙宜《采用小半《径,圆弧圆滑连接
】
,。
8.2.5】 , 全封?闭支护的巷道—其底部?的弧形部分》应采用混凝土充填充!。填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0;需要—铺底的巷道当充填面!积不大时充填混凝】土也可采《用与铺底相同—。的强:度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