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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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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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的—。配,备应符合矿井—。的安全生产及管理】。。的需要并应满足【运行可靠《、操作简单、维【修方便和适应环境】条,件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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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宜由主?机、识别卡、位置】监测分站《、其他定《位装置、电》缆或:光缆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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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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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系统《的并发?识别数量不》得小于80;漏读】率不:得,大于10-4;最大!位移速度不》得小于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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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最》大巡检?周期不?得,大于30《s;误码率不得大】于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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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识别卡?与位置监测分站之】间的无线传输距离不!得小于10m—;位置监《测分站至传输接口】。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得小《于10km;位置监!测分:。站与传?输接口之间可—接,入中继?器接入?的中继?器不得超过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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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中:用于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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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环境《温度0℃~+40℃!;
【 》 2: 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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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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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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