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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
《
》。
6.》。1 一般规—定
—。
?6.1.《1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的配备应》符合:。矿,井的安?全生产及管理的需】要并应满足运行可靠!、操作简单、维修】方便和适应环境【条件等要《求
》
6?.1.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宜由主机、【识别卡、位置监【测分:站,、其他定位装置、】电缆或光缆等部分组!成
《
:
6.1.3 【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系统的【并,发识别数《量不得?小于80;漏读率】不得大于10-4】;最大位《。移速度不《得小于5《m/s;
【
:。
《 ?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最大巡检周期—不得大于30s【;误码率不得大【于10-8;
【。。
《。。
: 3 识!别卡与位置》监测分站之》间的无线传输距离不!。得,小于1?0m;位置监测【分,站至:。传输接口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得小于1!0k:m;:位置监测分站—与传输?接口:之间:可,接入中?继器接入的中继器不!得超过2台
【
6.—1.4?。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中用于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
《
《 1 环境温!度0℃~+》40℃;
【
,
【 2 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
【
】3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 4 !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