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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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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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的配备】应符合矿井的安全】生产及管《理的需要并应满足】运,行可靠、操作简【单,、维修方《便和:适应环境《条件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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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宜由主机、识【别,卡,、位置?监测分站、其—。他定位装置、电缆或!光缆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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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系】统的并发识》别数:量不得小于80【;漏读率不得—。大于10-4;【。最大:位移速度不得—小于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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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最大【巡检周期不得—大,于,3,0s;误码率不得】大于10-》。8;:
— , 3 】识别:卡与位置《。监测分站之间的【无,。线传输距《离不得?小于10m;位置监!测分站至传》输接口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得小于—10km;位置监测!分站与传输接口之间!可接:入中继器接》入的:中继器不《得超过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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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中用于!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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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环境温度】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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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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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
《 : , 4 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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