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 —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 ? — 6《.1  一般—规定 《 , 6.【1.1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的配备应符合】矿,井,的安全?生产及管理的需要】并应满足运行可【靠、操作简》单、维修方》便,和,适,。应环境条件》等要求 】。 6.1.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宜由主机、识—别卡:、位置监测分—站、:其他定位装置、【电缆或光缆等—部分组成 !。 6.1.3—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系统的并发识!别数量不得小于80!;漏读率不得大于1!0-4;最大—位移速度不得小【于5m?。/s; 》 《      —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最大巡检周期不【得大于3《0s;?误,。。码率不得大于1【0-8; 】     —  3 《 识别卡《与位置监《测分站之间的无【线,传输距离不得小于1!0m;位置》监测分?站,至传输接口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得小于1!。0km;位置监测分!。站与传输接口之间】可接入中继器接入的!中继器不得超过2】台 : : , 6.1.4 】。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中用于!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   ?   1  —环境温?度0℃~+》40℃; 》 ,      ! 2:。。 , 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  【    《 3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      【 4 ? 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