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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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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
—6.1.《1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的配备应符合—矿井的安全》生产及管《理的需要并应满足】运行可靠、操—作简单、维修方便】和适应环境》条件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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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宜由主机、识—别卡、位置监—测分站?、其他?定位装置、电缆或光!缆,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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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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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系统的【并发识别数量—不,得小于80;漏【读率不得《大,。于,。10-4;最大【位移:速度不得小》于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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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最大巡检周期【不得:大于3?0s;?误码率?不得大于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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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识别卡与位置监!测分站之间的无线】传输距离不》。得,小于10m》;位置监测分站至】传输接口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得小于1】。0,km;位《置,监测分站与》传输接口《之,间可接入中继—器接入的中继器【不得超过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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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中用于《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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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环境温度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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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
】 3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 4 【 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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