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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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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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的配!备应符合矿井的【安全生产及管理【的需要并《应满足运行可—靠、操作简单、维】修方:便,。和,适应环境条件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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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宜由主机、识别!卡、位?置监测分站、其他定!位装置?、电:缆或光缆《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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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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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系统的并发识别】数量不?。得小于8《0,;漏读?。率不得大于10-4!;最大位《移速度不得》小于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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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最大巡检周期不得大!于30s;误—。码率不得大于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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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识别卡与—位置监测《分站之间的》无,线传输距《离,不得小?于10?m,;位:置监测分站至传输】接口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得,小于10k》m;:位置:监测分站与传输接口!之间可接《。入中继器接入的【中继器不《得超过2台》
》
,6.:1.4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中?用于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 , 1》 环境温度0℃~!+40℃;》
【。 ? ,。 2 ? 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
【
, 3【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 4 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