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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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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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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的配备应符合【矿井:的安全生产及管【理的需要《并应满足运行可靠、!操作简?单、维?修,方便和适应》环境条件《。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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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宜由主!机、识别卡》、位置监《测分:站、其他定》位装置、电缆或【光缆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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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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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系?统的并发识别数【量不得小于8—0;:漏读率不得》大于:10-4《。;最大位移速度【不,得,小于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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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最大巡《检周期不得大—于30s;误码率不!得大于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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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识别卡》与位置?监测分站之》间的无线传输距【离不得小于10【m;位置监测—分站至?传输接口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得小于《10km;》位置监测《分站与传输接—口之间可接入中继器!接入:的中继器不得超过2!。台
6】.1.4 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中用于《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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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环境温度0℃—~+40℃;
】
【 2 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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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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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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