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  【矿井生产《监控系统装备 ! 4】.,1  ?一般规定 — 4【.1.?1  矿井生产监】控,系统采用分站或【总,线传输?。形式时应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或干:线扩展器、电缆或】。光缆、传感器—。、电源、避雷装【置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 , 4:.1.2  矿【井生产监控系统采】用工业以太网—络传输形式时应由】主机、工业以—太网络设备、生产监!控子系统、电源【、避雷装置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 : 4.1.3【  当?生产监控与安全监】控合并构成矿井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时矿井《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的配备》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地面中心站和监控】点装:备,尚应符合本标准第】3.2节《和第3?. 4节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