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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矿井生!产,监,控系:。统装备
【
4【.1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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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矿井生产监控系统】采用:。分站或总线》传输形式时应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或干:线扩展器、电缆或】。光缆:、传感?器、电源、避雷装】。置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
4.1—.2 矿井生产监!。控系统采用工业以太!网络:传输形?式时应?由主机、工》业以太?网络设备、生产监控!子,系统、电《源,、避雷装置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
4.1.!3 当生》产监控与安全监【控合并?构成矿井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时矿井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的配!。备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地】面中心站和监控点】装备尚?应符合本标准第3】.2节和第3. 4!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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