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一般要求
》
!4.1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通用要求
【
:
《
4.1.1— 总则
!
》。组成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各】类设:备若要符合GB【 1:。680?6应首先满》足,本章相关要求—。然后按第《5章规定《进行试验《。并满足试验的—要求
】4.1.《2 操作功能要求!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操作功能应!符合表?1,。规定的操作级别要】求
》
?
4.1】.,3 ?主要部件性能要【求
! 4.《1.3.1 基本!要求:
《。
,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同时应满】足以下各有关—条的要求
—
》 , 4.1.3.2! 指示灯
!
,
】 4.1.3.2.!1 应以颜色标识!红色指示火》灾报:警、:设备动作反馈、启】动和:延时等?;黄色指《示故障、屏蔽、【回路自检等;绿【色表示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工作
!。
?
《 《 4.1.3【.2.2《 指示灯应—标注功能
【。
《。。 4.!1.3.2.3 】 在5lx~—500?。lx环?境光条件下在正【前方22.5°【视角范围内指—。示灯应?在3m处清晰可见
!
】 4.1.!3.2?.4 采用闪动方!式的指示灯每—次点亮时《间,不应小于《0.25《s其启动信号指示】灯闪动频率不—应小:。于1Hz故障指【示,灯闪动频《率不应小《。于0.2Hz
!
《 《 , :4.1.3.2.5! 用一个》指示灯同时显示故障!、屏蔽和《自检三?项功能时故障指示应!为闪亮屏蔽和自【检指示?。。应为常亮
》
》 4.1.】3,.3 字母(【符,)-数字显》示器
?
— — ,4.:1.3.《3.:1 : ,在5:lx:~500l》。x环境光条件下显】示字符应《在正前方22—.5°视角内0【.8m?处可读?
— 4!.1.3.3.2】 采用《视窗显示信息—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至》少,有一个视窗》消,防联动?控制器?仅有一个视窗时【应将该视窗至少分为!2个界?限,分明的显示区域
】
》 , 4.1.【。3.4 音响【器,件,
— 》 4.1.【3.4.1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音响器件在】其,正前方1m处的声】压级(?A计权)《应大于65d—B小于11》5d:。B
—
— : 4.1.3.【。4.2 在85】%额定工作电压供电!条件下应能》发出音响
—
【 4.1.3.【5 熔断器—
,
》 — :用于电源线路的熔断!器或其他过流保护】器件其额定电—流值一般应不大【于,最大工作电流的【2倍当最大》工作电流大于6A时!熔断器电《流值可?取其:1.5倍《在靠近?熔断器或《其他过流保护器【件处应清楚地—标注其参数值—
《
》。 4.1.3.6】。。 :接线端子及保护【接地
! , : 每》一接线端子》上都应清晰、—牢固地标注》编号:。或符号相应》用途应在有关文【件中说明采用交流】供电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应有保护接】地,
?
:
4.【1.3.7 — 备用电《源及:蓄,电池
! ,。 —。4.1.3》.7.1《 电源正极连接】导线应为红色负【极连接导《。线,应为黑色或蓝—色
?
《 4!.1.3.7—.2 在不—超过:生产:厂规定的极限放电情!况下应能将蓄电池在!24h内充至额【定,容量80%以—上再充48h—后应能充满
!
》 4.【1.3?.7.3 —蓄电:池应能保证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应急?工作时间《。不低于额《定应急工作时—间且应满足附—录A的要求
—。
《
《 4.1.3.【8 : 开关和按键(【钮)
】 ? , 开关和按键!(钮:。)(:。或靠近?的位置上)应清楚】。地标注功《能
—
4.1.!3,.9 《导线及线槽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主电路—配,线应采用工作—温度参数大于—10:5℃的阻燃导线(】或电缆?)且接线牢固—;连接线槽应选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氧指—数不小?于2:8)制造
—。
— 4.1.3【.,。10 元件—温升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内》部主要电子、—电气元件的最—大温升不应大—于6:0℃环境温》度为(25±—3)℃条件下的【内置变压器、镇流器!等发热元《部件的表面最大【温度不应超》过90?℃电池周围(不触及!电,。池,),环境最高温度不应超!过45℃《
?
4.1.【4 :。 使用说明书—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应有相】。应的中文说明书【说明书的内容应【满,足GB 99—69.1的要求并与!产品性能一致—
:
4.—1.5 软件要求!(仅适于软件—实现控制功能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内各类设备】)
《
【4.1.5.1 】 软件控《制功:能
【。。 《 4.1【。.5.1《.1 ? 程序应贮存在R】OM、E《PROM、》。E2P?ROM等不》易丢失信息的存【储器中
【
,
【 4.1.—5.1.2 每】个贮存文《件的存?储器上均应标注文件!号码
?
,
《 ,。 《 : 4.1《.5:.,1.3 》手动:或程序输入数据时】不论原状态如何都不!应引起?程序的意外执行
!。
,
— 4.1】.5.1.4 【。 软件应能防止非专!门人员?改动:
— , : 4.1.5.2 ! 软:件文件
—
】 4《。.1.5.2.【1 : 制:造商应提交软件设计!资料资料《内容应能充分证明软!件设计符合》标准要求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 ? a)主程序的功能!描述(如流程图或】结构图)包括
】
】 》 — 1)各模块及【其功能的《主,要描:述,;,
】 ? :。 》。 2》)各模块相互—作用的方式;
【
【 :。 — , 3)【程序的全部层次【;
?
】 【 , 《4)软件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硬件?相互作用《的,方式;
—
! , !5)模块调用的方式!包括中断《。过,程,
,
— 》 《 b?)存:储器:地址分配情》况,(如程序、》特定数据和运行【数,据)
《
! c)!软,件及其?版本唯一识》。别标识
—
】 4.》1.5.2.2 !若检验需要》制造商?应能提?供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详细设计文件
】
】 】。a)系统总》体配置概况包括所有!软件和硬件》部,分
【 《 ? b)程序!中每:个模块?的描述包括
—
【 【 1)!模,块名称;
!
, 】 — 2)执行任务】。的描述;《
:
》 —。。 !3)接口的》描述包括数据传【输方式、有效数【据的范?围和验证
【
【 — c)全》部源代?码清单包括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常量和注释!、,。充分的程《序流程说明》
! , 【 d)设《计和:执行过程中使用【的应用?。软件:
! 4.1.!5,.2.3 为【确保可靠性软件设计!应满足下《述要求
【
? ? ? 》a)软件应》为模块?化结构;
!
! ? b)手动和—自动产生数》据接口?的设计应《禁止无效数据导【致程序运行错—误;
! ! c)软件设【计应避免产生—程序锁死
》
:
— 4.【1.5.2.4 】 程序?和数据的存贮应【满,足下述要求
】
【 《 a)满【足本标?准要求的《程序和出厂》设置等预置》数据应存贮在不【易丢失信息的—存储器中改变上述】存储器内容应通过特!殊工具或密码—实,现并且不允许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正常运行!时进行;
》
《
: ! , b)现场设置的数!据应被?存贮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无外部供电情【况下信息至少—能被保存1》4,d的存储器中除非】有,措,施,在电源恢复后1h内!对该数据进行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