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  :。。一般要?求 : !4.1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通用要求 】 4.1】.1  总则 !    — 组成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各类设备】若要符合GB 16!80:6应:首先满足本章相关要!求然后按第5章规定!进,行试验?并满:。足试验的要求 【 ?。 4?.1.2  操作】。功能要求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操作功能应符!合,表1规?定的操作《级别要求 】 4!.1.3《  主要《部件性能要》求 —     4—.1:.3.1  基本要!求,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同:。时,应满:足以下?各有关条的要求 】     !4.:1.3.2 — 指示灯 !        】 4.1.》3.2.1》  应以《颜色:标识红色指》示火灾报警》、设备动作》反馈、启动和延【时等;黄色》指示故障、屏蔽、】回路自检等;绿色】表,示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工作? , ?     —    4》.1.3.2.【。2  指《示灯:应标注?功能 —        ! 4:.,1.:3.2.3  【在5lx~50【。0l:x环:境光条?件下在正《前方:22:.5°视角范围内指!示灯应在3m—处清晰可见 【 :。    》   ?  4?.1.3.2.4 ! 采用?闪动方式的指示灯每!次,点亮时间不》应小于?0.25s其—启动信号指示灯闪动!频率不应小于1H】z故障指《示灯:闪动:频率不应小于0.】2Hz? : ?   ?      4.1!.3.2.5 【 用一个指示灯【同时显示故障—、屏蔽和自检三项】功能时故《障指示应为闪亮屏蔽!和自检指示应为常亮!。 —    4.1.3!.3  字母(符)!-数字显示器 【 《      —   4.1.3.!3.:1  在5lx~5!00lx环境光条件!下显:示,字符:应在正前《方22?.5:°视角内《0.8m处可读 ! ,。  《      — 4.?1.3.《3.2  采用视窗!。显示信息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至少有一个视窗【。消防联动控制器仅】有一个视窗时应将该!视窗:至少分为《2个界限分明—的显示区域 【。。。   —  :4.1.3》.4 ? 音:响,器件: —   ?   ?  4?.1.3《.4.1 》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音响器件在其正!前方1m处》。的声压级(》A计权)应》大于65dB小于】115?dB 】   ?    《 4.1.3.4.!2,  :在85%额定工作】电压供电条件下【应能发出音响 【  —  : 4.1《.3.5  熔断器! 《      【   用于电源线路!的熔:断,器或:其他过流保护器【件其额?定电流值《一般:应不大于《最大工作电流—的2:倍当:最大工?作电流大于6A时熔!断器电流值》可,取其1.《5倍:在靠近熔断器—或其他过流保护器】件处应清楚地标注】。其参数值《 ,    】 4.?1.3.6  接线!端子及保护》接地 — ,         !每一接线端子—上都应?清,晰、牢固地标—注编号或符号相【应用途应《在有:。关文件中说明采用交!流供电?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应有保》护接地 】  :   4《.1.3.7 【 备:用电:源及蓄电池》    !     4.1】.3.7.1  】电源正极连接导线应!为红色负《极连接?导线应为《黑色或蓝色 】   》  :    4.—1.3.7.—2  在不超过生产!厂规:定的:极限放电情况下应】能将蓄电池在2【4h:内,充至额定容量8【0%以上再》充48h后应—能充满 ! ,   ?    4.1.】3.7.3  蓄】电,池应能?保,证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应急工作时间不【低,于额定应急工作时】间且应满足附录A】的要求 》     】4.1.3.—8  开《关和按键《(钮) 》    【     》开,。关和:按键(钮)》(或靠?近的位置上)应【清楚地标注》。功能 《。 :     4.】1.3.9 — 导线及线》槽 》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主电!路配线应采用工作温!度参:数大:。于105《℃的阻燃导线(或电!缆):且接线?牢固;连《接线:。。槽应:选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氧指【数不小于2》8)制造 》     !4.1.《3.10  元件】温升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内】部主要电子、电气元!件,的最大温升不应大于!60:℃,环,境温度为(25±3!)℃:条件下的内置变压】器、镇流器等—发热元部件的表面最!大温度不应超过9】0,℃,电池周?围(不触《及,电池)环境最—高温:。度,不应超过45—。℃ ? 4.1【.4  使用说明书!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应:有相:应的中文说》明书:说明书的《内容应满足GB 】996?。9.:1,的,要求并与产品性能】一致 ?。 : 4.1.5 ! 软件?要求(?仅适于软件实—。现控制功能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内各类设备—) —   ? , 4.1.》5.1  》软,件控制?功能 ? ?       】  4?.1.5.1—.1:  程序应贮存在R!OM、EPRO【M、E2P》R,。OM等?不,易丢失信息的存储】器中 ? :。 ,       】  4.1》.5.1《.2  每个贮存文!件的存储器上均应】标注:文件:号码 —        ! 4.1.》。5.1.3 — 手动或程序输【入数据时不》。论原状态如何都【不应引起程序的【意外执行 》 》      —  4.1》.5.1.4—  软件《应能防止非专—。门人员改动 】     【4.1.5.—2  软件》文件 【   ? ,。    《 4.1.5.【2.1  制—造商应提交软件设计!资料资料《内容应能《充分证明软》件,。设计符?合标准?要求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    《  :   ?。   a)主程【序的功能描述—(如流程《图或结构图)—包,括,   】        】。     》 1)各模》。块,及其:功能的主要描述; ! 》  :        】    《  2)各模块相】互作:。用的方式; !   《    《   ?。       3)!程,序的全部《层次:; ? ,    —     》    《    4)—软件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硬《。件相互作用的—方式; 《。  —。 , ,      —  : ,    5)—模块调用的方式包】括中断过程》  【       【    b)—存储器地址分配情况!(,如程序、特定数据】。和运行数据) 】   —     》  : ,  c)软件及其】版本唯一识》别标识 【    》     4.1.!5.2.《2  ?若检验需要制造商应!能提供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详—细设计文件 —     !        】a)系统《总,体配置概况包括所有!软件和?硬件部分 】 :      —     》 b)程序中—每个模块的描述包】括  】       【      —  1)模块—名称; — ?  :         !     2)执】行任务的描述; 】 《 ,      —    《 ,   ?  3)接口—的描述?包括数据传输方式】、有效数据的范【围,和,验证 【。       【      —c,)全部源代》码清单包括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常量和注释—、充:分的程序流程—说明 】       【  :   d)设计和】执行过程中使—用的应用软件— 》       【  4.1.5【。.2.3《  为?确保可靠性》软件设计应》满,足下述要求》 —   ?       【  a)软件应为】模块化结构; 【   【。      —    b)手动和!自动产生数据接口的!设计:应禁止无效数据【导,致程序运行》错误;?   】        】  c)软件设计应!避免产生程》序锁死?。  【      — 4:.1:.5.2《.4 ? 程序和数据—的存贮应满足—下述要?求, 》   ?  :      — , a)满足本标准】要求的?程序和出厂设置等】预,置数据应存贮在【不易丢失信息—的存储器中改变上述!存储器内容应—通过特?殊工具或密码实【现并且不允》许,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正常运行《时进行; 》。    】    《     b)现】场设置的数据—应被存贮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无外部?供电情况下信息至少!能被保存1》4d的存储器中除】非有措施在电—源恢复后《1h内对该数据进行!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