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一般要求—
,。。
,
】。4.1?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通用要求
【
:
4.1—.1 总》则
《
— 组成?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各类设备若!要符合GB 16】8,06应首先满足本】章,相,关,要求然后按第5章规!定,。进行试验《并满足试验的—要求
4!.1:。.2 操》作功能要求
!
,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操作功能应】符合表1规》定的操作级别要求】
】
?
4.1《.3 主要部件】性能要求
》
!4.1.3》.1 基本要【求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同时应满足【以下各有《关条:。的要求
—
? 4》。.,1,.3.2 指示灯!
》。
? 4【.1.3.2.【。1 应以颜—色,标识红色指示火灾报!警、设备动作反馈、!启动和延《时等;黄色指示故】障,、屏蔽、回》路自检等;绿色【表,。示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工作
—
【 4.1.!3.2?。.2 指示灯应】标注:功能
【
】 4.1.3—.2.3 在5l!x~500lx【环境光?条,件下在正前方22.!5°视角范》围,内指示灯应在—3m:。。处清晰可见》。
【 》 :4.1.3》。.2.4 》 采用闪动方式的指!示,灯每次点亮》时间不应《小于0.25s其】启动信号指》示,灯闪动频率》不应小于1H—z故:障指示灯闪动频率】不应小于《0.2?Hz
【
《 4.1.!3.:2,.5 用一个【指,示灯同时显示故障、!屏蔽和自检》三项功能时》故障指示应为闪【亮屏蔽和自》检指:。示应为常亮
【
:
4【.1.3.3 【 字母?(,符,)-数字显示器
!
》 《 : 4.1《.3.3.1— 在5lx~5】00lx环境光条件!下显示字符》应在正?前方22《.5°视角》内0.8m处可【读
【 》 4.1.【3.3?.,2 采用视窗显】示信息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至少》有一个?视窗消防联》动控制器仅有一【个视窗时应将该视】窗至少分为2—个界限分《明的显?示区域?
】 4.1》.3.4 》 音:响,器件
【
!4.1.《3.4.1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音【。响器件?。。在其:正前方?。1m处的《声压:级(:A计权)《应大于6《5dB小于1—15dB《
:
》 — 4.1.3.4.!2 在85%【额定工作《电压供电条件下【应,能发出音《响
》
—4.1.3.5 】 熔断器
】
: 》 用于电源线路!的熔断器或其—他过:流保护?器件其?额定电流值一般【应不大于最》大工作电流》的2倍?当最大?工作电?流大于6A时熔断】器电:流值:可,取其1.5倍在靠近!熔断器或《其他过流保护器件】。。处应清楚地》标,注其参数值
!
4【.1.3.》。6 接线端子及保!护接地
】
《 ? 每一《接线端子上》都应清晰、牢固【地标注编号或符号】相应:用途应在有》关,。文件中?说明采用交流供【电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应有保?护接地
》
《 4.1.3!.7: 备用电源—及蓄:电池
! 【4.:。1.3.7.1 】 电源正极连接【导线应为红》色负极连接导线应】为黑:色或蓝色
【
—。。 4.1】.3.7.2 】在,不超过?生产厂规定的极限放!电情况下应能—将蓄电池在24【h内充?至额定容量》80%?以上再?充48h后》应能充满
】
: ? 4.1.!3.7.3》。 蓄电池》应能保证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应急【工作时间《不低于额定应急工】作时间且《应满足附录A的【要求
》
:。
4.1.!3.8 开关和按!键(钮)
!
: 【开关和按键》(钮)(《或,。靠近的位置上—)应清楚地标注功】能
! 4.《1.3.《9 导线及线槽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主电路】配线应采用工作【温度参数大于1【。05:℃的阻燃导线(或电!缆)且接《线,牢固;连接线—槽应选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氧指】数,不,小于28《)制造
《
?
》 4.1.》3.10《 元件温升
】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内部!主,要电子、电气元件的!最大:温升不应《大于6?0℃环境《温度:为(2?5±3?)℃:条件:下的内置变压器、】镇流器等发热—元部:件的表?面最大?温度不应超过9【0℃电池周围—(不触及电》池)环境最高温度】不应超过45℃【
4.】。。1.4 使—用说明书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应—有,相应的?中文说明书说明书】的内容应满》足GB 9969】.,1,的要求并与产品性能!一致
》
4.1.5】 软件要求(【仅适:于软:件实现控《制功能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内,各类设备《)
【 4.1【.5.1《。 :软件控?制功能
! : 4.】1.5.《。1,.1 程序应贮存!。在ROM、EPRO!M、E2P》ROM等不易丢【失信息?的存储器《中
【 《 4》.1.5《.1.2 》 每个?贮存文件的存储器】。上均应标注文件号】码
】 ,。。 4.1!.5.1.3 】手动或程序》输入数据时不—论,原,。状态如何都》不应引起程序—的意外执行
—
?
【 4.1.5】.1.?4 软件应能防】止非专门人员改【动
:
— 4.1.【5.2 》软件文件
】
?。 , : 4.1.5!.2.1 制【造商应?提交:软,件设计?资料资料内容应【能充分证《。明软:。件设计符《合标:准要求?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 【 : a)主程【序的功能描述(【如流程图或结构图)!包括
! ? 》 , ? 1《),各模块及其》功能的主要描述;】
《
《 : ? 【 :2)各模《块相:互作用的方》式;
?
】 , 】 :。 3?),程序:。的全:部层:次;
! 《 : 】 4)?软件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硬件:相互作?用的方式;
!
】 — ,。 5)模块调】。用的:方式包括中》断过程
》
— 《 —b)存储《器地址分配情况(】如程序、特定数据】和,。运行数据《)
】 : : , ? c)》软件及其版》本唯一识别标识
!。
》 ? ? 4.1.5.2】。.2: 若检《验需要制造商应能提!供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详细:设,计文:件
! 【 a《)系统总体》配置概况包括所【有软:。件和硬?件部分
! , 】 , b)《。程序中每个模块【的描述包括
—
?
— 》 1)!模块名称;
!
【 , : 】2)执行《任务的描《述;
! 】 《 3)》接口的描述包括数】据传输?方式、有效》数据的?范围和验《证
【 】 c)全部】源代码?清单包括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常【量和注释、》充分:的程序流程》说明
【
— , —d)设?计,。和执行过程中使【用的:应用:软,件
—
: 【4.1?.5.2.3 【 ,为确保可《靠性软件设》计应满足下述—。要求
】 】 a)软【件应:为模块化结构;
!
《 【 , , : ,b)手动和自动产生!数据接口的设—。计应禁止无效数【据导致?程序:运行错误;》
:
》。。 : , 】c)软件设》计,应避免产《生程序锁死》
【 : 4.1.!5.2.4》 程序和》数据的存贮应满足】下述要求
【
? 《 ? a—)满:足本标准要》。。。求的程序和出—厂设置等预》置数据应存贮—在不易丢失信—息的存储《器中改变上述存储】器内容应通过特殊工!具或:密,码实现并且不允许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正—常运行时进行—;
?
《 ? ? —b)现场《。设,置的数?据,应被:存贮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无外部!供电情况下信息至】少能:被保存14d—的存:储器中除非》。有措:施,在,电源恢复后1h内对!该数据进行》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