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4  一】。般,要,求 — ?。 4.《1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通用要求【 , 4.!1,.1 ? 总则 《 , ?     组成【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各类—设备:若要:符合GB《。 ,1,6806应首先满足!本章:相关要求然后按第5!章规定进行试—验并满足试验的要求! : , 4.》1.2?。  操作功能—要求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操作功能应符合【表1规定的操作级】别要求? 【 4—.1.3  主要】部件性能要》求 ?   —  4?.1.?3.1? , 基本要求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同时应满》足以下各有》关条的要求 【     4!.1.3.2 【 指示灯 —      !   4《.1.3《.2.?1  应《以颜色标识红色指示!火灾报警、设备动】作反馈、《启动和?延,时等;?黄色指示《故障:、屏蔽?、回路自检等;绿色!表示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工作—    !。     4.【1.3.《2.2? , 指示灯应标注【功能 ? ,     】  :  4?.1.3.2—.3  在5lx】~500lx环境光!条件:下在正前方》22.5°视角范围!内,指示灯应在3m处清!晰可见 !   ?  :   ?4.1.3》.2.4 》 采:用闪动方式的指示】灯每次点亮时—间,不应小于0.25s!其启:动,。信号指示灯闪动频率!不应小于1Hz【故障指示灯闪动频】率不应小于》。0.2?Hz —。      【   4.1.3.!2.:。5  用《一个指示《灯同时显示》故障、屏蔽和自检三!项功能时故障指【。示,应为闪亮《屏蔽和自检指示【应为常亮 》   【  4.《1.3.3  字】母(符)-数字显】示器  !       4.!1.3.3.1【。  在5lx~50!。0,lx环境光》条件下显示字符应】在正:前方2?。2.5°视角内0】.8m处可读 【 :      】   4.1—.3:.,3.2 《。 采用视窗显示【信息: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至?少有一个视窗消防联!。动控制器仅有—一个:视窗时应《将该视窗至少分为2!个界限分《明的显示区域— , 《     4.【1.3?.4  音响器【。件 :     !    4.1.3!.4.1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音响器件在其正【前,方1m处《的,声压级(A计权)】应大于65dB小于!115d《B ? 《        】4,.1.3.4—.2  在85%额!定工作电压供电【条件下应能发出音响!    ! 4.1《.3:.5  《熔断:器   !    《  用于电源线【路的熔?断器或其他》过流保护器》件其额定电流值一】般应:不大于最大工作电流!的2倍当最》大,工,作电流大于6A时熔!断,器电流值可取—其1.5倍在靠【近熔断器或其—他过流保《护器件?处应清楚地》标注其参《数,值 : : : ,   ?。。 4:.1.3《.6  接线—端,。子及保护接地— : 《。      —  每?。一接:线端子上《都应清晰、牢固地】标注编号或符号【。相应用途应在—有关文件中说明【采,用,交流供?电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应有保护!接地 】    4.1.】3.7  备用【电源:及蓄电池《 , ? ,        】 ,4.1.3.—。7.1  》电源正极连接导线应!为红色负极连接导线!应为黑色或》蓝色 ? ?    》     4.1】。.3.7《.,2  在不超过【生产厂?规定的极限》放电:情况下应能》将蓄电池在》24h内充至额定容!量80%以上再充4!8h后应能充满 】 》       【 4.?1.:3.7.3  蓄】。。电池应能保证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应急【工作时间不低于额】定应:。急工作时间且—应满:足附录A的要求【   】  4.1.3.】8,  开关和按键(】钮) ?  —。       开】关和按键(钮)(】或靠近的位置上)】应清楚地标注功能】 —    4.1.3!.9:  导线及线槽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主电路配线应采【用工:作温度?参数大于10—5℃的阻燃》导线(或电缆)且】接线:牢,。固;连接线》槽应选?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氧?指,。。数不小于《28)制造 】     4.!1.3.10—  元件温升 【 : ,。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内部主要电!子、电?气元件的《最大温升《不应大于60℃环境!温度为(《25±3)》℃条件下《的,内置变压器》、镇流器等发热元部!件,的表面最大》。温度:不应超过9》0℃电池周围(【。不触:及电池)环境最【高,温度不应超过4【。5℃ 4!.1.4  使【用,说明书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应有相应!的中:。文说:明书说明书的内容】应满足GB —9969.1的要】求并与产品性能一致! —4.1.5》  软件要求(仅】适于软件实现控制】功能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内各类设【。备) 【     4.1.!5.1  》软件:控制功?能 : 《      — ,  :4.1.《5.1.1  【程序应贮存在RO】M、EP《ROM、《E2:PROM等》不易丢失《信息的存储器—中, :      !。   4.1.【。5,.1.?2,  每个贮》存文件的存储器上】均应:标,注文件号码 !。 :。       【 4.?1.5.1.3 】。 手动或程》序输入数据》时不论原状态如何都!不应引起程序的意外!执行 ?     !。    《4,.1.?5.:1.4 《 ,软件应能防止—非专门人员改动 】   【  4.1.5.2!  软件文件 【 : ,        ! 4.?1,.5:。.2.?1  制造商应提】交软件设计资料【资料:内容应能《充分证明软》件设:计符合标准》要求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 , ,       a】。)主:程序的功能描—述(如流程图或【结构图)包括 ! :  :    《 ,         !。 1)各模块及【。其,功能的主《要描述; —      !。。  :  :      — 2)各模块相【互作用的方式; !     】     》。 ,      3【)程序的全部层次】; 《 ,        !。   ?      4)】软件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硬件》相互作用的》方式; 【  ?      —  :       5】)模块调用》的方式包《括中:断过程 《。 :。       !      —b)存?储器地址《分配情况(如—程序、特定数据和】运行数?据):。  【  :    《     c)软件!及其版本唯一识【。别标识 】     》    4.1.5!.2.2  若【检验需要制造—商应能提供》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详《细设计?文,件 【。。     》       a)!系统总?体配置概况包括【所,有,。软件和?硬件部分 !    《。   ?。   ?   b)》。。程,序中:每,个模块的描》述包括 —    —    《   ?      —1)模块名》称;: :      !  :         !2)执行任务的描】述; ?  — ,   ?     》  :    3)接口】的描述包括数—据传输方式、—有效数据的范围和】。验证  !    《     》 ,。 c)?全部源?代码清单包括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常量和注释、!充分的程序》流程说明 !  :        】   d《)设计和执》行过程中使》用的应用软件 】 ,。 : ,     》   4.1.【5.2.3 — 为确保《可靠性软件设—计应满足《下述要求 !    《    《     a)软】件应为模块化结【构; 》  《         !。  b?),手动和自动产生数】据接口的设》计应:禁止无效《数据导致程序运行】错误; 】       【      c)】软件设计应》。避免产生程序锁【死 :    】     》4.1.5.2【.4  程序和数】据的存贮应满足下】述要求 】        】    《 a)满足本—标准要求的程—序和出厂设置等预】。。置数据应《存贮在不易丢—失,信息的存储器中【改变上?述存储器内》容应通过《特殊:工具或密码实—现并:且不允许《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正常—运行时进行;—    !         !b)现场设置—的,数据应被《存,贮,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无外部供电!情况下信息至—少能被保存1—。4,d的存储器中除非有!措施在电源》恢复:后1h内对该—数,据进行?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