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渗《沥液收?。集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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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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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本条是?关于渗沥《液必:须设:置渗沥液收》集系统和有效的【渗沥液处理措施的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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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文中的“有】效的渗?沥液收集系统”是指!。垃圾渗沥《液产生后《会在填埋库区聚集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导排渗沥液水【位升高会对堆—体中的填埋物形【成,浸,泡影响垃圾堆体【的稳定性与堆—体,。稳定化进程甚至【。会形成渗沥液—。外渗:造成:污染:。事故渗沥液收—集系统必须》能,够有效地收集堆体】产生的渗沥液—。并将:其导出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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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检查》。渗沥液收集系—统是否?有效应监测堆体中】渗沥液水位》是否正常;为了检查!渗,。沥液处理系统是【否有效应由环—保部门或填》埋,场运行主管单—位监测系统》。出水是否《。达标
1!0.1?.2 ? 本条是关于—。渗沥液处理设—。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原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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