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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总体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1.1  本条是关!于,填埋:工程总体设计—应遵循?的,原则:的规定 】 ,5.1?.2  本》。条是关于填埋场征】地,面积及分期》和分区建设原则【的规定 《 《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7号)规《定填埋处理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应满足其—使用寿命10年及以!上的垃圾《容量填埋《库区每平《方米占地平均—应填埋8《m3~10m3垃圾!行,政办公与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8%?~10%(》小型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取上》限)  !   采用分—期和分区建设方式】的优点是减》少一次性投》资,;减少渗沥》液处理投资和—运行成本;减少运】土或买土的费—用前期填埋库区【。的开挖土可以在未填!埋区域堆放》逐渐地用于前—期填埋库《区作业时《的覆盖土 》 《。     分—区建设要《考虑以下《。方面考虑垃圾量每】区的垃?圾库容能《够满足一段时—。间使用年限的需【要;可以使每个填埋!库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得?。到封闭;分区的顺】序有利于垃圾运输】。和填埋作业;实现】。雨、污水分流使填】埋作业面积尽可能小!减少渗沥液的产生】量;分区能》。满足工程分期—实施的需要 ! ,   《。 ? 5.1.3 【 本条是关于填【埋,场主体工程构成【内容的规定 !    》 ,本条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避免多【列,主体工程或漏—项地基处理与防渗】系统、垃圾》。坝、防洪、雨污【分流及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沥液—导流及处理系统、填!埋气体导排及—处理系统、封场工】程等设施《的布置要求》可参见本《规范有关章》节, 5【.1.4  本条】是关于填《埋场辅助《工程构成内容的规】定 :。  —   条文中的【。“,设备”、“车辆【”主要包括日—常,填埋作?业中所需的推—铺设:备,(如推土机)、碾压!设,。备(:如压实机)》、取:土设备(如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喷药】和,洒水设备(如洒水车!),、工程?巡视设备等》其他在填埋作—业,中要经常使用的【机械车辆和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