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井下密闭门硐室
10.3.1 井下主变电所、主排水泵房与井底车场巷道或大巷的通道中应设密闭门硐室。
10.3.2 密闭门硐室布置及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硐室的密闭门应向外开启;硐室铺轨时,密闭门开启一侧应设便于拆卸的活动轨;
2 硐室密闭墙体长度应按防水闸门硐室的圆柱形和楔形结构型式计算公式计算;承受的水压应按管子道平台与主排水泵房地面高差确定;
3 硐室密闭墙两端巷道断面尺寸应按密闭门规格尺寸和有关管线的布置要求确定,密闭门规格尺寸应满足设备运输要求。
10.3.3 密闭门硐室应采用混凝土砌筑,混凝土强度等级宜大于C20。密闭墙两端的巷道应铺设不小于100mm厚混凝土地面。通过密闭墙的管孔必须封堵严实。密闭门外5m内巷道必须用砌碹或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