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车场及硐室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16-2017 建标库

10.2  抗灾潜水电泵硐室

10.2.1  抗灾潜水电泵硐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灾潜水电泵硐室应布置在井底车场附近,宜与主排水泵房及水仓联合布置;

    2  抗灾潜水电泵硐室采用硐室式布置时应设两个出口,通道中应设置栅栏门;

    3  抗灾潜水电泵硐室通道断面应满足最大设备通过及行人和通风要求,并应与栅栏门的规格相匹配;

    4  抗灾潜水电泵硐室地面不宜低于与之相连的外部巷道底板高程。

10.2.2  抗灾潜水电泵排水系统单独设置水仓时,水仓有效容量不应小于矿井1h最大涌水量。

10.2.3  抗灾潜水电泵硐室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灾潜水电泵硐室、通道及吸水井应满足潜水电泵设备安装、检修及安全运行要求;

    2  抗灾潜水泵距吸水井墙壁的最小间距不宜小于水泵吸水口的直径,且净间距不宜小于8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