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井下蓄电池电机车修!。理间及充《电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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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蓄电池电机】车修理间《及充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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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蓄】。电池电机车》修理间及充电室宜联!合布:置,。;,不采用联合》布置的修理间—其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8.2.》1条、第8.2.】2条规定《平硐开拓时的蓄电】池式电机车修理间、!。充电室应设》在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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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充?电室的通《风系统应满》足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 :3, , 充电?室,内充:电,台为1?个~6?。个时应设《1个机车出口;【。充电台为6个以上时!应设2个机车出门】;当充?。电台(包《括备用、检》修用:台)大?于8个且硐室围【岩条件较好时充【。电台可采《用双排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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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蓄电池电机车修理】间及充电《室应设起《重梁或其他起吊装】置,硐,室内:宜采用固定道床【硐室:宜采用混《凝土铺底硐室应设】3‰向外的水沟坡】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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