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车场及硐室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16-2017 建标库

8.2  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变流室

8.2.1  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变流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宜设在井底车场附近;

    2  变流室宜靠近主变电所或与主变电所联合布置,变流室不宜与电机车修理间联合布置;

    3  加宽式修理间与所在巷道之间应设隔墙;

    4  架线式电机车工作台数在10台及10台以下时,硐室应设一个检修坑,硐室布置一个机车进出口和一个人行通道出口;工作电机车在10台以上时,硐室应设两个检修坑,两个机车进出口,不另设人行通道;硐室每个进出口均应设置栅栏门;

    5  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应设起重梁或其他起吊装置;为满足硐室积水能向外自流,硐室应设3‰向外的流水坡向。

8.2.2  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尺寸,应根据机车检修和备用机车存放要求确定。硐室宜采用混凝土铺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