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变流室
8.2.1 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变流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宜设在井底车场附近;
2 变流室宜靠近主变电所或与主变电所联合布置,变流室不宜与电机车修理间联合布置;
3 加宽式修理间与所在巷道之间应设隔墙;
4 架线式电机车工作台数在10台及10台以下时,硐室应设一个检修坑,硐室布置一个机车进出口和一个人行通道出口;工作电机车在10台以上时,硐室应设两个检修坑,两个机车进出口,不另设人行通道;硐室每个进出口均应设置栅栏门;
5 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应设起重梁或其他起吊装置;为满足硐室积水能向外自流,硐室应设3‰向外的流水坡向。
8.2.2 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尺寸,应根据机车检修和备用机车存放要求确定。硐室宜采用混凝土铺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