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车场及硐室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16-2017 建标库

6.3  主要水仓

6.3.1  主要水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水仓布置应避开松软、膨胀、破碎的岩层和断层带。主要水仓入口应设在井底车场、大巷最低点或靠近最低点。

    2  主要水仓必须由互不渗漏的主仓和副仓组成,并应满足清理时交替使用的要求。

    3  主要水仓入口通道的水沟,应设铁箅子与闸板。主要水仓入口斜巷应设人行台阶和扶手,斜巷坡度不宜大于20°,斜巷上、下竖曲线半径宜满足清淤设备及运输要求,主要水仓底板应向吸水井方向设1‰~2‰的上坡。

6.3.2  主要水仓容量计算、支护、清理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改建、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可按照下式计算:

    式中:V——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

          Q——矿井每小时的正常涌水量(m3)。

    2  主要水仓总长度应根据主要水仓有效容量、断面大小确定,并应在主要水仓平面布置和断面优化的基础上,尽量压缩主要水仓入口与吸水井之间的贯通长度;

    3  主要水仓最高存水面应低于主要水仓入口水沟底面和主排水泵房电缆沟底面,主要水仓高度不宜小于2m;

    4  主要水仓支护方式宜采用混凝土或防渗混凝土砌碹,底板宜采用混凝土铺底,厚度不应低于100mm,铺底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

    5  主要水仓清理方式根据主要水仓清理量的大小确定,宜采用机械清理。采用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他污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水仓入口处应设置专门的沉淀及清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