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排水》系统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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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主排水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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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主《排水:泵,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排水泵房与主—变,电所:宜,联合布置并宜靠【近敷设排水管路【的井:筒;硐?室与井筒净岩柱【。不宜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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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排?水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或大巷在—。此出口通道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并设置栅栏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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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排水泵!。房通道?断面应?满足最大《设备通过及行人和通!风要求并应与密【闭门、栅栏门的规格!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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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主排水泵房地面】应高出硐室》通道与井底车场巷】道,或大巷连《接,处底板0《.5m若与》硐室通道相连接的】巷,道铺设双轨且为【高低道时应以高道一!侧巷道底板》。计,算硐室地《面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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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 主排水泵房尺寸与!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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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排水泵《房尺寸应《根据排水设备规格】、设备运输及安装、!检修要求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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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排水泵!房电缆敷设》方式采用电缆沟【时电:缆沟宜?设在轨道中间;当】采用墙壁《悬挂电缆时电缆【与电机?接,线段:应在硐室底板设【电,缆沟或预埋电缆【钢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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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主》排水泵房及》吸水井、配水巷断面!和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排水泵房断面【与支护型式应满足本!规范第3.0.3条!、第3.0》.5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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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吸水井、配!水巷断面宜》。采用半圆拱》形,吸,水井井?壁应设便于检修【的爬梯上部井口应】铺设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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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排?水泵:。房地面向吸水井侧】应设:有不小于3》‰的流?水坡度电缆沟亦应】有不小于3‰的【流水坡?度硐室?积水宜引入吸—水井内电缆沟底【和,。壁的:砌筑厚?度不:宜小于10》0mm电缆》沟砌:筑宜采用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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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主排—。水泵房内设》备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主《排水泵房设备宜采】用,轨道运?输轨:面高程宜与硐室地】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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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排水泵房轨—道转向方式宜采用】转盘;?主排水泵《房,通道中通过密闭门】段轨道宜采用活动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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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硐室【通道与车场巷—道迮:接处:的设:备转运宜采》用起吊方式》但在不影响车辆运】行的线路上》也可采用转》盘,或道: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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