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 躲避硐《
5!.3.1 》 躲避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斜井兼作提!升,和人行通道时在人行!道一侧?必须设躲避硐;躲避!硐的间距在采用轨道!运输的井筒中不得大!于,40m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的井筒中【不宜大?。于30?0m;
! 2 — 在规定的间距附】近有可以利用的硐室!或巷道符合躲避硐】尺寸时可不另设躲】避硐;
【
3 】 采用?串车提升《的斜井井筒起坡【点附近低《道侧应?设躲避硐《
?
5.3.【2 躲避硐—净宽不得小于1.2!m净高不得小于【1.:8,m净深不得小于0.!7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