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15-2017 建标库

4  井筒装备及设施

4.1      

4.1.1  井筒内铺轨轨型,应根据提升方式及提升运输设备类型确定,并符合表4.1.1的规定。

表4.1.1  不同提升方式及运输设备适用的轨型(kg/m)

4.1.2  单轨吊车提升运输的井筒,宜采用不小于Ⅰ140型钢导轨。

4.1.3  铺设轨道的最小竖曲线半径,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  铺设轨道的最小竖曲线半径(m)

4.1.4  井筒道床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串车提升的斜井井筒,当倾角小于或等于23°时,宜采用道碴道床,钢筋混凝土轨枕;

    2  采用箕斗提升或倾角大于23°串车提升的斜井井筒,宜采用固定道床。

4.1.5  井筒铺轨应铺设绳轮(辊),其间距宜为15m~20m;当倾角大于15°时,应采取轨道防滑措施。

4.1.6  轨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双钩提升的斜井井筒,宜按双道布置;井筒下部2组对称道岔间的单轨长度,不应小于一钩车另加1辆~2辆矿车的总长度;

    2  小型矿井仅有一个水平时,可布置单道或3根轨,在井筒中部设双道错车,错车线长度宜为串车长度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