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压钢管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54-2012 建标库

6.2  立式挤压机组

6.2.1  铸锭切冒口设备可选择火焰切割机,也可选择锯机。

6.2.2  原料修磨宜配备钢锭修磨机,修磨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对冷钢锭和热钢锭进行修磨。

    2  可修磨钢锭的火焰切割表面。

    3  可对空心坯的上表面和侧表面进行修磨。

    4  砂轮修磨机应配置除尘设备,修磨时产生的尘埃严禁直接排放。

6.2.3  加热设备可选择车底式炉,也可选择室式炉或环形炉。

6.2.4  高压水除鳞装置应选择水压除鳞机,除鳞水压力不应低于18MPa。

6.2.5  穿孔前润滑和挤压前润滑设备,可选择具备同时对内外表面喷玻璃粉功能的装置。

6.2.6  扩孔(穿孔)工序应选择立式穿孔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穿孔机应具有镦粗和穿孔功能。

    2  最大镦粗力应能满足产品生产的需要。

    3  穿孔筒内径应与钢锭规格相匹配。

    4  穿孔后内外表面不得有严重裂纹、压坑。

    5  设备应配置相匹配的操作机。

    6  设备应配备工模具冷却清理装置。

    7  扩孔(穿孔)工序宜配置工模具预热设备和模具更换装置。

6.2.7  立式挤压机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挤压机传动介质宜使用油,也可使用水。

    2  最大挤压力应满足产品挤压的要求。

    3  挤压筒内径应与坯料直径相对应。

    4  挤压机应配置相匹配的操作机、管坯翻倒装置。

    5  工模具应配备冷却清理装置和预热设备。

    6  工模具宜配置专用更换装置和专用吊运设备。

6.2.8  热处理炉可选择车底式炉。

6.2.9  内外表面抛丸(喷丸)机应配置除尘设备,喷丸时产生的尘埃不得直接排放。

6.2.10  矫直工序可选择压力矫直机。

6.2.11  钢管内表面加工可选择镗床,钢管外表面加工可选择外圆车床、干式砂轮外圆磨床或湿式砂轮外圆磨床。选择干式砂轮外圆磨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备对钢管外表面全长进行修磨的功能,修磨后钢管表面应无划伤、凹坑等缺陷。

    2  当外圆磨床选择砂轮磨削时,应配置除尘设备,磨削时产生的尘埃严禁直接排放。

6.2.12  车间应配置超声波探伤和表面探伤装置,可增设其他无损检验设备。

6.2.13  探伤设备应具有缺陷标记和记录功能。

6.2.14  检验工序宜配置测量钢管壁厚、内径外径、弯曲度、重量等功能的综合测量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