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抗震构造措施
7.3.1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时,钢筋混凝土井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高于C70。
7.3.2 钢筋混凝土井架柱的最小截面尺寸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表7.3.2 井架柱最小截面尺寸(mm)
7.3.3 钢筋混凝土井架底层柱箍筋加密区长度应取柱的全高。
7.3.4 钢井架主要构件的长细比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撑柱、立架柱及天轮支承结构受压杆件的长细比,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或7度时不应大于150,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时不应大于120,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不应大于100;
2 斜撑及立架中的受压腹杆,长细比不应大于150;
3 斜撑及立架中的受拉腹杆,长细比不应大于250。
注:fy为钢材的屈服强度。
7.3.5 钢井架主要受力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轮支承结构、托罐梁、防撞梁、立架柱、斜撑柱等,钢板最小厚度不应小于8mm;
2 节点板厚度不应小于8mm。
7.3.6 钢井架斜撑基础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脚螺栓应采用刚性锚板或锚梁的双螺帽螺栓;
2 地脚螺栓中心距基础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螺栓直径的8倍;
3 底板与基础顶面的摩擦力小于地震剪力时,斜撑柱底板下应设抗剪键;
4 钢井架斜撑的基础宜独立设置;
5 在地震作用下,基础底部不应存在零应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