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构 造
6.1 一般规定
6.1.1 钢井架选用钢材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架主要受力构件钢材不应选用Q235沸腾钢;
2 次要构件可采用Q235等级A的碳素结构钢。
6.1.2 钢井架主要受力构件材料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轮支承结构、托罐梁、防撞梁、立架柱、斜撑柱等,钢板最小厚度不宜小于8mm;加劲肋钢板厚度可用6mm;
2 立架支承框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2mm;
3 型钢杆件最小截面:角钢截面不应小于∟63×6、工字钢截面不应小于Ⅰ14、槽钢截面不应小于[12.6,H型钢高度不应小于150mm,钢管截面不应小于48×3.5;
4 节点板厚度不宜小于8mm。
6.1.3 钢井架构件外表面钢材应喷砂或抛丸除锈、喷漆。钢井架钢材的防锈和防腐蚀采用的涂料、钢材表面的除锈等级以及防腐蚀对钢结构的构造要求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和《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 8923的有关规定。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钢材除锈等级和采用涂料及涂层厚度。
6.1.4 钢井架在构造上应避免出现难以检查、清刷和涂漆之处。闭口截面构件应沿全长和端部焊接封闭。
6.1.5 钢井架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测与维护。
6.1.6 钢井架各杆件的长细比限值应符合表6.1.6的规定。
表6.1.6 钢井架杆件的长细比限值
6.1.7 钢筋混凝土井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混凝土的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00kg/m3,最大水胶比不应大于0.5。
6.1.8 钢筋混凝土井架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梁不应小于30mm,柱不应小于40mm;当设计使用年限大于50年时,梁、柱等构件的受力主筋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6.1.9 钢筋混凝土井架柱的截面尺寸及纵向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的最小截面尺寸宜符合表6.1.9的规定;
表6.1.9 井架柱最小截面(mm)
2 柱节间净高与截面高度之比宜大于4;
3 柱截面长边与短边的边长比不宜大于3;
4 柱的纵向钢筋每侧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3%。
6.1.10 钢筋混凝土井架梁的截面尺寸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梁净跨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宜小于4;
2 梁截面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宜大于4;
3 底层框架梁宜加梁腋,腋高不宜小于梁高的1/4,坡度可取1:3。
6.1.11 钢筋混凝土井架框架节点钢筋锚固长度,应按受拉锚固长度取值。
6.1.12 钢筋混凝土井架裂缝控制等级应为三级,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应为0.2mm。
6.1.13 钢筋混凝土井架梁柱宜抹面或刷防碳化涂料。
6.1.14 严寒地区,井架天轮平台及提升钢丝绳宜采用封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