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 公安视频监视系统
19.6.2、19.6.3 依据《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第16.13.2条的规定:公安视频监视系统应满足公安部门对车站范围监视的需要,可在地铁公安分局、地铁派出所及车站公安值班室进行监视。当有条件时,公安视频监视系统可与专用通信视频监视系统合设。本规范对公安视频监视系统的安装验收要求直接引用专用通信视频监视系统的相关要求。
19.6 公安视频监视系统
19.6.2、19.6.3 依据《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第16.13.2条的规定:公安视频监视系统应满足公安部门对车站范围监视的需要,可在地铁公安分局、地铁派出所及车站公安值班室进行监视。当有条件时,公安视频监视系统可与专用通信视频监视系统合设。本规范对公安视频监视系统的安装验收要求直接引用专用通信视频监视系统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