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电源集?中监控检验》
—
主控项目】
—
7.7.1 】 对电源《。。的集中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交【流输入/输出—电压、?。输入/输出电流【、输:出频率的测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2%!
《
2 !直流输出《电压测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5%
】
《 3? 直流《电流测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2—%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检验】方法:测试检验
》
《
7.?。7.2 《 ,。对蓄电池的集中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2V单体—。电池端电压误差范】围不应大于5—mV:
:。
【 2 ? ,6V单体电》池端:。。电压误差范围不【。应大于10》m,V
—
》3 12V单体】电池端电压误差范】围不应?大于20mV
!
》 4 《 ,总电压相《对,。误差范围不应大于0!.5%
!。 ? ,5 电池温度误差!范围应为±1℃【
:
— 6 进行模】拟实际负载充—放,电检验电池容量应与!实际相符《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 《检验方法测试、【试验检验
!
7.7.3 】电源集?中监控的遥测、【遥信、遥控操—作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7.7.4 【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任何故障不得【影响被监控对象的正!常工作;监控—系统的局部故障不得!影响监控系统其他部!。分的正常工》作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7.!7.:5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加入不应】。改变被监控》设备原有的控—制功:能并应?以被监控设备自【身控:制功能?为优先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7.7.【6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对》自身:软、:硬件故障《、通信中断》的故障诊断及—告警功能应正常
!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7.7.7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状态—配置、物理设备【配置、软件配置【、数:据同步配置》、数据统《计配置?等配置?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7.7—。.8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故障告警—等级、告警记—录状态、告》警分类表管理、【事,件上报控《制,管理、故障》信息处?理,、故障信息》显示、故《障,。反应时间等故障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7.7.9! ,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统计分析、性】能门:限管理等性能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7.7.10】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接入安全管理】、系统自身安全【管理:、用户管理、—系统:日志管?理等安全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7.7.】11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操作界》面、数据备》份与恢复、系统校】时、系统《。智能性、系》。统组态功《能、档案《管理功?能等系统支》持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