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电源集中监控】检验
!
:
主控项目
】
》7.7.1 对】电源的集中》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交!流输入?/输出电压、—输入/输出电流、】输出频率的测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2,。%
—
2 】直流输出电压测【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5《%
—
: , 3 直—流电流测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2%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检【验,方法测试检验
【
7.7.!2 对蓄电池【的集中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2V单?体电池端电压误差】范围不应大于5m】V
—
2— 6?V,单,体电池端电压—误差范围不应大于1!。0mV
! : 3? 1?2V单体电池端电】压误差范围》不应大于《。。20mV
!
4 总!电压相对误差—范围不应大于—0.5?%
!。 5 电池温】度误:差范围?应,为±1℃
】
—。6 进行》模拟实际负载—充放电检验电池容】量应与实际相—符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检验方法测》试、试验检》验
【7.7?。.3: 电?源集中监控的遥测】、,遥信、遥控操作【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7.7.4【。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任何故障不得】影响被监控对象【的正常工作》;监控系统的局部故!障不得影响监控【系统其他部分的正】常工作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
7?.7.5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加入不!应改变被监控设备原!有,。的控制功能并应以被!监控设备自身控制功!能为优先
【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7.》7.6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对自身?软、硬件《故障、通信》中,断的故障诊断及告警!功能应正常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
7.7.》7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状态配置【、物理设《备配置、软件配置】、数据同步配置、】数据统计配置等配置!。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
7.7.】8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故障告警!等级、?告警记?录状态、告警分【类表管理、事件上报!控制管理、故—障信息处理》、故障?信息:显示、?故障反应时》间等故障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7.7.9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统计分析【。、性能门限》。。管理等?性能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7.7.10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接入安全【管理、系统自身【安全管理、用户【管理、系《统日志?管理等安全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
7.7.》1,1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操?。作界:面、:数据备份《与恢复、系》统校时、系统智能】性、系统组态功能、!。档案管?理功能等系统支持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
—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
【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