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 【 设计计算原—。则
】
3.2.1— :砌体结?构加固设计采用的结!构,分析方法在》一般情况下应—采用线弹《性分析方法》计算结构的》作用效应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有关规定【
3【.2.2 加【固砌体结构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承载能【力的:设计:、验算并应满—足正常使用功能【的要求?
! 1 结》构上的?作用应经调查或检测!核实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和要—求确定其标准值【或代表值
》。
》 2 被加!。固结构、构》件的作用效应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
,。
: 《1)结构的计算图形!应符合其《。实际受力和构造状况!;
:
— 2)作用】效应组合和组合值系!数,以及:作用的分《项,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应考?虑,由于实际荷载偏心】、结构?变形:、温度作用等造【成的附加内力
【
:
? 3 【结构:、,构件的尺寸》对原有部分应—。采用实测值》;对新增部》分可采用加固设计文!件给出的名义值
!
【 ,。4 原结构、构】件的砌体强》度等级和受力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
!。 1)当原设计文】件有效且《不,怀疑结构有严—重的性能退化时【可,采用原设计值—;
》
,
: : 2)当结构可靠!性鉴:。定认为应重新进【行现场检测时应采用!检测结果推定—的标准值
【。。
:
: 5 —加,固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其性能?的标:准值应按本规范第3!.2. 3条确定】;其性能的设计值应!按本规范各相关章】节的规定采用
!
6 ! 验算结构、构件承!。载力时应考虑原结】构在加固时的—实际受力状》况,包括加固部分应变】滞后的特点以及【加固部分与原结构】共同工作程度
!
》 7 加固【后改变传力路线或】使结构质量增大时】应对相关结构、【构件及建筑》物地基基础进行【。必要的验《算
《
8 ! 抗震?设,。。防区结?构、构件的》加固除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外尚应复核其抗】。震能力;不应存在】因局部加强或刚度】突,变,而形:成的新薄《。弱部位;同》。时还应考《虑结构刚度》增大而导《致地震作《用效应增《大的影响《
! 注本规《范的各种加》固方法一《般,情况下可用于结构】的抗震加《固但具体《。采用时尚应在—设计、计算和构造】上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 116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
3.2.】3 加固材料【性能的标准值(【fk)应根》据,抽样检验结果按【下式确定
》
?。
《
】
—
3.2.—4 为防》止结构?加,固部分意《外失效而导致的【坍塌在使用胶粘【剂,或掺有?聚合物的《加,固方法时其》加固设?计除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外尚应对原》结构进行验算—验算时应要求原结】构、构件《能承担n《倍恒载标准值的【作用当可变荷—载(:不含地震作用)【标准值与永久荷载标!准值之?比值不大《于1:时,n取1?.2;当该》比值等于或大于【2,时,n,取1.5;其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