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桩基础
4.3.2 灌注桩孔深只允许出现正偏差,若实际工程中灌注桩施工的无法钻孔(或挖孔)至设计深度时,经过设计单位允许后可减小孔深。
4.3.3 高耸结构在水平风荷载作用下,其塔柱往往既承受压力也承受拉力,故桩基础中大部分桩既是抗压桩又是抗拔桩,应分别进行抗压承载力试验及抗拔承载力试验。本规范中将只承受拔力的桩基和既承受压力又承受拔力的桩基统称为抗拔桩,将只承受压力的桩基称为抗压桩。
桩身钢筋是按照荷载的基本组合设计的,其中水平荷载分项系数为1.4,但是在桩基抗拔试验时的加载值均需达到桩基抗拔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即桩基抗拔极限承载力),往往按基本组合设计的桩身配筋无法承受桩基抗拔极限承载力。此条特别指出桩身抗拉承载力应大于抗拔极限承载力;对于桩基抗压试验中的锚桩也可能存在上拔力大于桩身抗拉承载力的情况,故也作此规定;为了方便桩基试验的进行,规定需做桩基试验的桩头应高出自然地面500mm。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的规定对桩进行承载能力检验。
4.3.4 抗拔桩的接桩质量将大大影响抗拔承载力号故对于抗拔桩应采用焊接接桩,且抗拔桩接桩质量为全数检验;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规定抗压桩为20%检验。
4.3.5 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GJ 106的规定对桩身进行检验。
4.3.8 高耸结构中桩基础往往承受较大的拔力,桩与承台连接处承受拉力,故桩与承台连接为全数检验;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规定抗压桩为20%检验。
4.3.12、4.3.13 高耸结构中承台柱墩承受拉力时,柱与承台连接为全数检验;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规定,抗压柱墩为20%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