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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城—镇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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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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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城镇排水!系,统应具有有效收集、!输送:、处:理、处置和利—用城镇雨水和污【水减少?水,污染:物排放并《防止城镇《被,雨水、污水淹渍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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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城《镇排水规划应—合理确定排水—系统的工《程规模?、总体布《局和综合《径流:系数等正确指导【排水工?程建设城镇排水系统!。应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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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城镇【排水体制的确—。定必须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应综合考》虑原有排水》。管网情况、地—区降水特征、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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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合流—制排水系统应设【置,污,。水截流设《施合理确定截流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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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城镇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时严禁雨】、污水?管渠混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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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城镇雨水系【统的建设《应利于雨水就近入渗!、调蓄?或收集利用》降低雨水径流总【量和峰值流量减少】。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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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城镇所有用水过【程产生的《污,染水必须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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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排!入城镇污水管—渠的污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4.:1.9 《 城镇排水》设施的选址和建设应!符,合防灾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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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 对于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可燃气体的【泵站:、管道、《检查井、构筑物或设!备进行放空清理或维!修,时必须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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