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
》。
3.!5.1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密度:不应小于灭》火,密度的1.3—倍
3】.5.2 S【型和K?型热气溶胶灭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密度】。为100g/m3
!
》3.5.3》 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电气设备》。火灾S型《热气溶胶的灭—火设计密度不应小于!130g/m3
】
》3.5.4 电】缆隧道(《夹层:、,井)及?自备发电《机房火灾S型和K型!热气溶胶的灭火设】计密度不应小于【。。140g《/m3
》
3.—5.5 》在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剂喷放时—间不应大于9—0s喷口温》度不应大《于1:50℃;在其他防护!区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20s喷口—温,度不应大于180℃!
3【.5.?6 S型和K【型热气溶胶对—其他可燃物的灭火】密度应经《试验确定
》
,
3》.5.?。。7 其他型热气】溶胶的灭《火密:度应经试验确定【
,
3.5.!8 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2!0min;
!
: 2 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火灾及—其他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10min
【
3.【5.9 灭火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 W】灭火设计用》量(kg)》;
【 !C2灭火设计密度(!k,g/m?3);
—
【 V防【护区净容积(—m3);
!
》 》Kv容积修正系【数V<500—m3Kv《=1.0;》500m3≤V<1!000m3Kv【=1.?1;V≥100【0m3K《。v,=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