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70-2005 建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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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合理设计气体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七氟丙烷、IG541混合气体和热气溶胶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  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产品及组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1.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