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电气及通信
6.2.1 本条根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有关要求编写。为保证瓦斯抽采泵站安全运行,应严格执行本条文。
瓦斯抽采泵站供电系统直接关系到瓦斯抽采系统连续运行,中断供电将引起井下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巷道瓦斯积聚,甚至引起井下瓦斯、煤尘爆炸,导致煤矿井下人员伤亡或者重要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煤矿生产安全。所以瓦斯抽采泵站属于一级负荷。为保证瓦斯抽采泵站安全可靠运行,将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6.2.2 瓦斯泵站的变配电室、控制室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外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变配电室、控制室单独布置,与瓦斯泵房的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另一种是变配电室、控制室与瓦斯泵房一面贴临布置。
当变配电室、控制室与瓦斯泵房一面贴临布置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 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2) 变配电室、控制室的门窗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以外(与瓦斯泵房相邻门窗的间距大于4.5m;相邻窗的间距小于4.5m时,其中一扇窗采用防爆密闭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