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471-2018 建标库

8  节能及环保

8.1  节能

8.1.1  矿井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应遵循“应抽尽抽、多措并举”原则,提高瓦斯抽采率。

8.1.2  抽采钻孔封孔应选择密封效果好的工艺和材料,提高瓦斯抽采浓度。

8.1.3  矿井抽采出的瓦斯应进行综合利用,利用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节能设计规范》GB51053的有关规定。

8.1.4  瓦斯抽采泵应选择高效节能设备,配套减速器传动效率应大于92%。

8.1.5  抽采管路系统应采取下列节能措施:

    1  瓦斯抽采泵站位置选择应有利于缩短瓦斯管路长度,必要时可采用垂直孔或井敷设管路;

    2  管路宜平直敷设,管路最低处应设放水设施;

    3  宜选择阻力小的流量检测装置。

8.1.6  电气设备及线缆应采取下列节能措施:

    1  应选用高效电动机,电动机功率应在经济运行范围内确定;

    2  宜根据具体工况选择变频器,变频装置效率不应低于97%;

    3  供电线路导线截面应根据供电最大负荷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

    4  电线电缆与设备连接应采取减少接触电阻的措施。

8.1.7  抽采泵站宜采用处理后的矿井水,抽采泵冷却水应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