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471-2018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标准

Standardfordesignofthegasdrainageengineeringofcoalmine

GB50471-2018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6日

实施日期:2018年09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81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71-2018,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1、6.2.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50471-2008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1月16日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由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对原国家标准《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50471-2008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矿井瓦斯资源量及抽采量、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泵站、安全与监控、节能及环保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增加了第8章节能及环保、第2.2节符号和第3.2节矿井瓦斯涌出量及抽采量等内容,删除原规范第4章瓦斯抽采设计参数和第7.2节井下固定瓦斯抽采泵站等内容。

    2.对其他章节内容做了相应调整,主要体现在瓦斯资源量及可抽量计算方法、备用抽采泵及附属设备配备要求、泵站内的电气设备布置及防爆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重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提交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标准》编制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9号;邮政编码:400016;传真:023-688982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约翰芬雷华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北京圆之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卢溢洪、万祥富、肖代兵、张刚、蒲毅、邱林彬、赵春慧、夏吉均、成刚、严天良、杜子健、周厚权、黄玉玺、吴志坚、王勇、吴如喜、张世良、包勇、李君利、李瑞锋、张吉禄、郭宝德、魏洋、陈云、窦玉康、罗承伟、王连生、田新华、杨纯东。

    主要审查人:冯冠学、宫守才、白锦胜、严志刚、龙伍见、李定明、赵旭生、姜筱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