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2 本条所指的焦化机械设备主要包括堆、取料机,煤调湿装置,焦炉护炉铁件及操作平台,焦炉炉下加热及交换装置,焦炉炉顶设备,焦炉附属设备,顶装煤装煤车,推焦机,拦焦机,捣固机,侧装煤装煤车,U型管导烟车,电机车、焦罐车,干熄焦工艺钢结构及轨道,干熄焦干熄炉及余热锅炉,干熄焦装入、排出系统机械设备,干熄焦气体循环系统机械设备,干熄焦辅助设备,干熄焦余热锅炉,煤气净化及化产品回收换热器,煤气净化及化产品回收板式塔及填料塔,煤气净化及化产品回收反应器,煤气净化及化产品回收槽罐,煤气净化及化产品回收加热器,煤气净化及化产品回收其他设施。同时对上述机械设备的试运转及焦炉热态工程验收进行了规定。
1.0.3 本条规定了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对设备的安装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安装质量标准不能低于本规范的规定,主要是设备制造厂的制造精度和对安装的要求不能低于本规范的规定;承包合同引用的规范不能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焦化机械设备工程安装涉及的工程技术及安全环保方面很多,并且焦化机械设备工程安装中除专业设备外,还有液压、气动和润滑设备、起重设备、连续运输设备、除尘设备、通用设备、各类介质管道制作与安装、工艺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防腐、绝热等,因此,焦化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