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安全及环保
31.1 一般规定
31.1.1 焦化机械设备安装应符合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文明的要求,并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1.1.2 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并应培训和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31.1.3 高空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有关规定。
31.1.4 脚手架的搭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和《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的有关规定。
31.1.5 施工现场应有专业人员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和线路。
31.1.6 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276的有关规定。
31.1.7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
31.1.8 施工区域的洞口、边缘、上下临时通道应有安全围栏。
31.1.9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1.1.10 高处临时操作平台应设置牢固,并应有围栏。
31.1.11 设备吊装时应在设备的吊点位置捆扎吊索,并应按要求进行捆扎。
31.1.12 设备的活动部件在吊装时应固定。
31.1.13 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测,其电源应符合本工具的技术要求。
31.1.14 吊装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线,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31.1.15 大件设备的运输道路和放置场地、吊车站位处应满足承载要求。
31.1.16 高空焊接和气割作业时,应设监护人监护,清除作业区域内危险易燃物,并应采取防火措施。
31.1.17 立体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围栏,并应有安全警示标识,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
31.1.18 油漆、油品应设专用场所妥善保管,涂装及使用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品。
31.1.19 管道系统压力试验及吹扫应设置禁区。管道系统升压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并应设专人监视压力表和开闭气源阀门。管道系统卸压、吹扫排气应朝向无人区,不得对着设备、人员、道路和出入口。
31.1.20 设备试运转前,应对场地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参加试运转的人员应佩戴试车专用证件。
31.1.21 试运转区域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车区域。
31.1.22 试运转区域不得吸烟,需要动火时应按规定办理动火证明和采取动火的安全防护措施。
31.1.23 试运转应方案规定操作,不得随意操作开关、阀门等控制件。
31.1.24 易燃材料的衬里结构和管道实施焊接作业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31.1.25 施工期间应控制和降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造成的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1.1.26 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施工区域应保持清洁。
31.1.27 现场油漆涂装施工时,应采取防污染措施。
31.1.28 工程废料、废酸及废油应分类存放,及时集运至指定的地点,不应造成污染。
31.1.29 对有害物质和施工废水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31.1.30 施工区域应及时进行清理。
31.1.31 安装的设备应按规定采取措施保护,杂物不得污染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