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 焦炉热态工程
30.6.1 装煤车、导烟车、拦焦机焦炉炉体段轨道标高应在烘炉后期进行调整,应于烘炉温度650℃以后调整固定,并应与端台、间台部分轨道进行平滑连接。接轨处两轨道中心线错位应小于2.0mm。
30.6.2 烘炉前炉柱地脚螺栓应拧松。
30.6.3 烘炉结束后,烘炉前松开的集气管及集气管操作平台的连接螺栓应紧固。
30.6.4 ∏形管与吸气管及焦油盒应在烘炉温度650℃以后连接。
30.6.5 放散管的安装及点火试验在烘炉温度750℃时进行,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0.6.6 炉顶上升管的氨水喷管应在烘炉温度650℃以上接点。
30.6.7 炉顶上升管水封盖给排水管道应在烘炉温度650℃以上接点。
30.6.8 上升管与桥管应在烘炉温度650℃前临时连接,烘炉温度达到650℃以后,调整桥管与水封阀承接口处的四面间隙应均匀,无卡阻现象后再正式固定。
30.6.9 水封阀应在烘炉温度650℃以后按设计文件要求密封。
30.6.10 炉体热膨胀结束应对上升管进行调整,上升管底部四周与砌体间隙均匀;密封填料应塞紧,并应用耐火砂浆抹至平滑、严密。
30.6.11 炉门门闩和刀边及各种螺栓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在烘炉前及烘炉后期分别进行调整。
30.6.12 废气交换开闭器的密封填料应在烘炉结束时塞紧。
30.6.13 废气交换开闭器应在烘炉结束时保温。
30.6.14 废气交换开闭器保温材质和厚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外壳应平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