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 干熄焦装置
30.4.1 装入、排出系统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焦罐车与干熄焦装置衔接的相关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 横移牵引装置的引入和押出的速度调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3 提升机的走行和卷上(卷下)速度调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4 提升机的荷重试验应符合设计、设备技术文件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的有关规定;
5 装入装置的开闭速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6 装入装置与提升机联动时,空焦罐的落放、提升,动作应准确,平稳、可靠;
7 排出装置旋转密封阀动作应灵活,无卡滞及碰阻现象;
8 振动给料机应按设计技术条件运行4h以上,无异常振动及声响。
30.4.2 气体循环系统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循环风机的试运转应符合设计、设备技术文件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的有关规定;
2 干熄焦全部气体循环系统应做气密性试验,在3500Pa~4000Pa的压力下,检查焊缝及密封处无漏风现象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