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 槽罐焊接
Ⅰ 主控项目
27.2.1 设备焊接应有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作业指导书。
27.2.2 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焊缝质量应符合射线检测质量分级Ⅲ级标准的技术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的有关规定;对屈服点大于390MPa碳素钢或厚度不小于25.0mm的普通碳素钢及厚度不小于16.0mm的低合金钢的焊缝质量应符合射线检测质量分级Ⅱ级的技术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20%。
检验方法:检查无损检测记录。
27.2.3 焊缝无损检测设计无要求时,检测比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规范》GB 50128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20%。
检验方法:检查无损检测记录。
27.2.4 焊后需加热消氢处理的焊缝,消氢处理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记录。
27.2.5 槽底板、浮顶底板焊接后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对焊缝用真空箱法进行严密性试验,当设计无要求时,应以53kPa做严密性试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真空泵检查。
Ⅱ 一般项目
27.2.6 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Ⅲ级标准的技术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83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20%。
检验方法:焊缝量规检查。
27.2.7 槽罐类设备现场焊接焊缝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7.2.7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10%。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7.2.7的规定。
表27.2.7 槽罐焊接焊缝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δ为板厚,单位为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