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施 《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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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引—气减水剂相》容性的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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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引气剂宜!以溶液?掺加使用时》应加入拌《合水中引气剂溶【液中的?水量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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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引气剂、引气减【水剂配制溶液—。时应充分溶解后再使!用,
—7.5.4 引气!剂可与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复】合使用配制溶液时如!产生絮凝《或,沉淀等现《象应分别配》制溶液并应》分别加入搅拌—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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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 当混《凝土原材《料、施工配》。合比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的掺》量应重新试验并确】。。定
7】.5.6 掺引气!剂、引气减水剂的混!凝土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并应搅!。拌均匀搅《拌时间及搅》。。拌量应经《。试验确?定最:少搅拌时间可符【合本规范表6.【4.9的规定出【料到浇筑的停放【。时间不?宜过长?采用插入式》振,捣时同一振捣—点振捣时《间,不宜超过2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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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 检验混凝【土的含气量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取样对含气!量有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当连续浇筑—时每4h应现场检】验一次;当》间歇施工时每浇筑】200m《3应检验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检,验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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