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43-2016 建标库

5  矿山工程节能

5.1  矿山开采与运输

5.1.1  矿山开采工作面宜垂直于矿体走向布置,并应顺矿体走向方向开采。

5.1.2  矿山开采应采用中深孔爆破法,爆破大块率应控制在7%以下,矿石粒度级配应利于提高铲装和破碎的效率。对较松软的矿岩应采用机械犁松裂法或挖掘机直接采掘的无爆破开采法。

5.1.3  比高超过150m的大、中型山坡矿床,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矿体厚度大时,宜采用溜井平硐开拓运输方式。

5.1.4  石灰石破碎车间宜靠近采矿场。

5.1.5  分区范围开采年限超过10年的矿山,应采用分期开采或分区开采的方式。

5.1.6  超过破碎机入料口尺寸的矿石,二次破碎应采用机械碎矿方式。

5.1.7  矿山道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有关规定。主要运矿道路宜采用高等级路面,并宜配备道路养护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