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照 明
4.3.1 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4.3.2 新建和改建工程设计中,照明光源、灯具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能效标准。
4.3.3 厂区的照明设计应根据工作场所的条件,采用不同种类的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
4.3.4 厂区道路照明应设置节能自控装置。
4.3.5 条件许可的场合,宜采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技术。
4.3 照 明
4.3.1 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4.3.2 新建和改建工程设计中,照明光源、灯具等设备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能效标准。
4.3.3 厂区的照明设计应根据工作场所的条件,采用不同种类的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
4.3.4 厂区道路照明应设置节能自控装置。
4.3.5 条件许可的场合,宜采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技术。